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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7-01-24 16:55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文件京朝办发〔2010〕19号、《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朝编办〔2014〕22号及《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14〕65号,农工委、农委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监察科、调研科、社会管理科、社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基层政权建设科、宣传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监察科、综合科和信访维稳科。下属预算单位两个,分别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
2. 职责。朝阳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区委的决议,研究本区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指导本区农村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本区农村系统二级班子建设,处级干部、青年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工作;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的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工作,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区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协调、指导和推进本区农村的改革;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本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督促本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参与本区乡域规划调整方案的制定。协调指导本区农村土地开发建设工作;参与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制定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本区农村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并指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的培育和重点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本区农村环境建设、能源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监督本区兽医、兽药的地方性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渔政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村民委员会和农村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系统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绿化隔离地区规划、产业用地、新村建设、整建制转居、农民上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补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本区第一、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承担本区绿隔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研究本区绿化隔离地区历史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屠宰场点、肉类市场门店等肉类经营性场所和饭店、宾馆、餐厅、食堂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账、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主要职能:协助农委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岗位开发及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培训就业网络的开发、维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朝阳区委农工委、朝阳区农委行政编制61 人,工勤编制4人。2016年年末实有行政在编人员57 人,工勤在编4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4 人,退休74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政编制75 人。2016年年末实有在编人员68人,退休人员7人。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事业编制26 人。2016年年末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实有在编人员23人,退休1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届首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区十二次党代会和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三重三强”工作重点和“六个一流”的工作标准,深入落实区委提出的“三大战略任务”,坚持党建统领,加强城乡协同,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调整转型,推动农村城市化在新发展上注入新动力、在新挑战上实现新突破、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为服务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朝阳“三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增强首都核心功能,持续推进农村优质化发展坚持疏解与提升并重、转型与提质并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自觉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坚定不移疏功能、减人口持续增进核心功能,不断提升农村发展质量与效益。攻坚克难疏解非首都功能。自觉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坚定决心、把握重点、迎难而上,旗帜鲜明地做好“瘦身健体”大文章综合施策严控人口规模。紧紧围绕人口综合调控改革试点,协调联动、多管齐下、持续发力从严调控人口规模,确保完成调减任务协同推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主动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努力实现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发展。
二是坚持多规合一,统筹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动融入“一廊两带三区”功能布局,坚持依法依规、突出统筹集约、注重路径创新,持续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全力推进“一绿”试点建设。全面加快一绿6个乡城市化试点任务攻坚,基本完成第一批试点建设任务,实现拆迁腾退5.5万平方米,完成绿化800亩,调减人口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一路”“一河”“一园”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规划统筹实施,科学安排建设时序,综合利用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等拆迁腾退政策,有效带动重点项目周边区域城市化进程。
三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和谐宜居生态环境强化“环境即是民生”的责任意识,深入聚焦“五治”,坚守环境底线,纵深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营造更加优美、更加友好、更加和谐的宜居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以治气、治水、建绿为重点,全面实施环境美化工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着力优化人居环境。以改善环境面貌、规范环境秩序为重点,狠抓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提升区域环境品质高压管控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管控力度,严格遏制新增,坚决拆除存量,确保完成违法建设拆除任务。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内在发展动力坚持以改革破难题、以改革强动力、以改革促发展,转观念、强机制、重落实,持续加强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努力实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持续探索农村城市化新路径。积极融入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调整,在“去、治、进”上下功夫,推动空间结构从分散布局向精明统筹转型持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一绿”6个试点乡村级改革;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新方式。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强化农村基层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村级管理体制向社区管理体制转变
五是坚持共治共享,提升民生社会建设水平坚持民生优先,注重服务均等,强化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享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强化文化文明引领。坚持一手抓阵地建设,一手抓活动培育,推动文化文明事业繁荣发展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坚持守底线、补短板、惠民生,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基础,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筑牢和谐稳定根基。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中央“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大社会面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区域安全稳定。
六是坚持同频共振,开创基层党建新局面。紧紧围绕建设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目标,以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分类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从严从实的行动,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新发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化区域化党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713.2400万元,比2016年4124.150万元增加1589.0900万元,增长38.53%。其中:财政拨款5713.2400万元,比2016年4124.150万元增加1589.090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396.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45%,比2016年2945.77万元增加450.64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2316.830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55%,比2016年1178.380万元增加1138.4500万元,增长96.61%。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加大思想宣传和重大项目全程纪实工作的开展力度以及保障基本菜田补贴发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三公经费所属单位范围为二级财政拨款单位,包括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农村人才培训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4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14万元减少3.7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22万元,比2016年预算38.92万元减少3.70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公车运维支出。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农委本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6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部门预算收入表
7.部门预算支出表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